关于产品违禁词,极限词失效协议
1、我们(开云·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)支持2019年全国人大chang委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18年修正)实施的关于违禁词、极限词的使用规定,即日起,凡我产品图片,标题,以及详情页面及网站其他地方涉及的此类用词,一律立即失效,不作为商品描述及公司介绍的依据。
2、我们公司一定会尽自己努力,规避使用违禁词,极限词,如果产品图片,标题以及详情页面等地方,涉及此类文词,在此声明全部失效,凡顾客浏览网站或者下单购买我们的产品,均表示默认此协议,不作为商品描述介绍的依据。
3、由于我司成立时间较早,公司产品信息、技术文章、公司新闻、产品图片、帖子等众多,文案难免涉及到新广告法的敏感词和违禁词。如标题,包装,产品介绍 ,图片,详情页等等。对于涉及到的极限用语,我们会尽快一一排查修正,希望各监督部门及各位同行给予一定的修正时间,如果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改,删除或解释,谢谢您的理解配合,不胜感激。
特此声明!!
开云·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
2020-08-03
扫一扫 微信咨询
©2024 开云·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号:津ICP备16004243号-1 技术支持:化工仪器网 GoogleSitemap 总访问量:413972 管理登陆